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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时间:2023-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4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3·15”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市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助理赵荣介绍了去年检察机关在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并就下一步如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继续加大对侵权假冒活动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持续健康、稳定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提供法律支撑,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件2人、起诉4件18人,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5件6人、起诉30件47人,有效打击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办理的王某等人假冒“黄鹤楼”香烟注册商标一案中,依法追诉漏犯2人、追诉漏罪1项,涉案金额30余万元;办理的获嘉县嘉泰塑业包装有限公司张某等人、辉县市中原制版有限公司侯某某等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系列案件,涉及侵犯“立邦”“多乐士”“三棵树”等22个知名商标,数量470万余件,金额200余万元,该案提起公诉后,法院经审理全部做出有罪判决。



在办好案件的基础上,市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络沟通,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会签《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优化市场环境协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持续有效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各类违法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助力全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依法能动履职,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结合工作实际,强化专项监督,保持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结合检察机关送法“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活动,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能力,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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