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李瑛结合办案实践,就最高检发布的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给院检委会23名检委会委员及列席人员进行了讲解。她从案例发布背景、具体案例、案例特点及全市行政检察类案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领学和解读,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委员们认为,这次领学传导了类案监督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扩大了视野,更新了理念。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机关检委会建设,落实常态化学习制度,提高检委会委员议案议事质效,助力提升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三门峡市检察院建立了《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主管院领导、部门负责同志检委会领学制度》,明确每半月举行一次领学,每次学习由院领导、部门负责人领学,年度实现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领学全覆盖。领学根据不同学习内容,灵活选取专题讲座、集体研讨、业务讲评等形式,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资料,提升学习效果。领学人要充分准备,深入思考,深刻解读,不能照本宣科。
2022年以来,三门峡市检察院列出时间表,按计划先后对涉案企业合规、行政检察业务、未成年检察业务等进行学习。院研究室主任雷燕介绍说,专门抽出时间组织检委会扩大会议进行“充电”,不是为了学习而学习,而是要通过学习举一反三,在办案中能够借鉴参考、在实务中能够深度应用,以推动三门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