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察动态 检察风采 案件聚焦 理论研究 媒体看台 公益诉讼 基层扫描 检务公开 文艺天地 法律法规  检察门户网站群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
侦查监督工作简介
时间:2018-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侦查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能

    (一)对同级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对同级公安机关和下级检察机关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依法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或者是否依法提请省院决定;

    (三)开展刑事立案监督;

    (四)开展侦查活动监督;

    (五)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六)要求侦查机关开展补充侦查;

    (七)对强制措施执行情况开展监督;

    (八)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侦查监督工作的受案范围

    (一)同级公安机关移送的审查逮捕案件;

    (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

    (三)同级公安机关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

    (四)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

    (五)同级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

    (六)同级公安机关要求复议、下级公安机关要求复核的不批准逮捕案件;

    (七)其他由市级人民检察院侦监部门受理的案件。

    侦查监督处结合全市侦查监督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报请逮捕和审查逮捕工作的规定(试行)》、《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规定》、《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案件移送受理审查规定》、《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工作的规定》、《关于对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专项监督的规定》、《关于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规定》、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为更进一步推进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掀起新高潮,我们与公安、环保、药监、农牧、园林六部门会签了《关于印发<查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检查>的通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光荣榜
640.webp (1).jpg
b79d7738e57f397c96f1ed6f837b71e.jpg
667c905f84fad8886912b2e847d961e.jpg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中段 邮编: 472000
联系电话:0398-2908385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投稿信箱:wf6319@163.com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