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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说理解心结
时间:2022-03-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释法说理解心结 

 

2021年7月14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信访人张某某控告侦查机关违法办案等问题的信访材料,信访人诉称:1、2015年1月,刘某林对其儿子张某山暴力追债,将其儿子借用的汽车强行扣押,涉嫌抢劫犯罪,侦查机关不予处理。2、2015年2月,刘某林伙同马某某因债务纠纷与张某山发生争执,双方互殴,张某山反抗时因戳伤对方被判刑八个月,但是马某某造成张某山头皮挫裂伤、左手挫裂伤,侦查机关不予处理。3、2015年2月,办案民警程某办理张某山故意伤害案过程中,扣押张某山现金1200元,并将调解金2000元据为己有,要求对程某进行处理。4、2018年春节,刘某林以打电话形式对张某某夫妻进行恐吓、威胁,属于恶势力团伙,侦查机关不予处理。 
 

案件受理后,灵宝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院领导办理首次信访案件相关规定,检察长张建华亲自接访,耐心倾听其意见和诉求,安抚其情绪,说明其信访事项符合受理条件,并明确告知其受理后案件办理期限、流程,取得了信访人的信任。 
 

针对信访人的诉求,该院组成专案组全面调取相关证据。经审查查明:1、侦查机关接到报警后,针对刘某林的扣车行为,认定是经济纠纷,应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后经过民事判决,被强行扣押的车辆已追回,纠纷已解决。因刘某林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侦查机关不立案的处理并无不当。2、关于刘某林、马某某殴打张某山致伤一事,侦查机关刑事立案后,经审查不构成刑事犯罪,检察院依法对二人不批准逮捕,侦查机关撤销该案后,已对刘某林、马某某二人作出行政处罚。3、民警程某在办理张某山涉嫌犯罪案件中存在违纪行为,已被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党纪处分。4、查证刘某林确对张某某夫妻实施过恐吓、威胁,但是该行为不具备恶势力行为特征。 
 

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把解决群众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工作重心,在张建华的带领下,各部门密切结合,并联合侦查机关多次就刘某林扣押车辆、殴打张某山致伤、程某严重违纪、恐吓威胁张某某夫妻等问题对当事人进行详细耐心释法说理,最终,解开了信访人张某某的心结,并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针对刘某林以打电话形式对张某某夫妻进行恐吓、威胁的情况,监督侦查机关依法处理,公安机关协调刘某林向信访人当面赔礼道歉,最终信访人也表示不再追究。最终,违纪扣押的现金和相关法律文书在其所在村委相关领导的见证下,送到信访人手中,彻底消除了信访人的不满情绪。张某某对检察机关真心为民办实事的做法给予赞扬,表示彻底息诉罢访,并送来“支持公道 还人清白”的锦旗表示感谢。 

 光荣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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