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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黄河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堵点”
时间:2021-1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图为宁建华(左二)和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道伟(右二)等在黄河边开展公益诉讼调研时的情景。 
 

编者按: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在不久前召开的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科学分析当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形势,把握好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如何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该如何发力,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贡献司法力量?全国人大代表宁建华围绕这一话题发表了意见建议以及对检察机关的期待。 

 

打通黄河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堵点” 

 

讲述人:全国人大代表、黄河明珠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宁建华

由于职业特点,这些年,我亲眼目睹了黄河由“黄”变“清”,由“乱”到“治”的变迁。在这当中,检察机关通过开展黄河生态保护公益诉讼等服务大局,贡献了检察力量。

我从三门峡市检察院了解到:2018年以来,三门峡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排查公益诉讼线索1083件,立案653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07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和恢复林地耕地湿地800余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40.2公里,修复黄河湿地3300余亩……这一串串数字,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担当和作为。

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这给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公益诉讼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护航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宝贵契机。当前,影响黄河生态保护公益诉讼的“堵点”呈多元态势,我建议,从加强协作、信息共享、跟踪问效、立法保护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

首先,构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常态化协作机制,完善与黄河流域的各主管部门沟通机制。双方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交流信息,通过形成合力,协同解决在黄河治理保护执法与监督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第二,强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信息畅则监督畅。黄河流域各主管部门应当全面、准确、及时地将执法信息录入共享平台,以便检察机关能够全面、及时地获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检察机关对于已启动的监督程序和制发的检察建议等情况,及时向行政机关及其上级部门通报,为公益诉讼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第三,检察机关应当积极跟踪落实案件相关信息在黄河流域各主管部门之间的流转情况,关注行政机关对于检察建议等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通过明确检察建议意见答复、落实期限以及行政机关不回复、不落实的跟进监督措施,确保检察建议的刚性监督落地落实。最后,相关的立法保护也至为重要。我建议通过与当地党委、人大等的沟通协调,出台相关的文件配合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

我由衷地期待国家层面尽快作出相关顶层设计,统筹兼顾,沿黄九省一盘棋,共同致力黄河生态建设,让黄河焕发活力,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光荣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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