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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月疯狂作案58起游手好闲九青年 结伙抢劫同入监
时间:2011-05-17  作者:郭泽生 王瑞龙  新闻来源:  【字号: | |

  8个月疯狂作案58

  游手好闲九青年 结伙抢劫同入监

  59,由灵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申某某、黄某某等九人涉嫌抢劫、抢夺、盗窃58起的团伙犯罪案件,经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对被告人均作出有罪判决,其中申某某犯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93000元;黄某某犯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63000元;张某某犯抢劫罪、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70000元;贾某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其余四名被告人均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加快案件处理,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认真阅卷,加班加点,对该案的七十余场犯罪事实十余本案卷进行了细致审查,在审查时发现有两场飞车抢夺案件中被告人使用了暴力手段,随即联系侦查人员补充被害人伤情鉴定,依法将定性改变为抢劫,并及时将公安机关分案起诉的两案并为一案,加快了办案速度,在短期内查清了犯罪事实,从严从快的将九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申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钱财,驾驶机动车辆,多次公开夺取公私财物,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分别构成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并依法从重对九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郭泽生 王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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