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算数本来是好事,但话说错了,还要照着错话做,硬着头皮“装酷”,惹出的麻烦就大了。3月2日,由河南省卢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武天明爆炸一案,经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因爆炸罪逃亡8年之久的武天明被判4年有期徒刑。
武天明是卢氏县杜关镇的农民,平时说话很算数。2002年10月29日,武天明为5元装车费,与杜关镇铁板沟石料厂老板任某发生争执。武天明对家住县城的任某说“下次再让我看到你,我非要了你的小命不可”。11月3日上午,任某又到石料厂照看生意,武天明听说后在家中用承建公路时剩下的炸药、雷管、导火索自制1个炸药包,到石料厂后,将导火索点燃扔到任某的轿车下。任某等人见状逃离,轿车被炸,造成经济损失3万余元。
案发后,武天明走上了漫长的逃亡之路,直到8年之后被抓获。归案后,武天明真诚悔罪,积极赔偿任某的经济损失,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4年。(张诚 吕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