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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年杀人焚尸 手段残忍发人深思
时间:2011-02-21  作者:王飞 李 茜 代成群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提请批准逮捕。但是令人震惊的是张某是一位年仅16岁的花季少年,为了弄点钱去见网友杀害了同村的一名远房亲戚,并在杀人后焚烧尸体,手段之残忍令人震惊。是什么扭曲了一个少年的心灵,是什么让他如此凶狠,这件事发人深思。

  荒唐起因

  张某在网上认识了一名网友,两人聊地比较投机,并说好趁着放假该网友来找张某玩,张某一想玩几天大概得需要五六百元,但其身上一点钱都没有,想问家里要又怕家里反对,于是就想到了盗窃或者抢劫。

     经过几天观察,张某将目标锁定在该村的一个超市。因为白天只有女老板何某一个人在超市,而何某的丈夫跑班车,隔天晚上回来住一次,而且如果他回来,班车一般五六点钟就停在村部院子里。由于该超市从早到晚一直有人,张某一直没有机会盗窃,于是就准备硬抢。他发现该超市所在的院子的大门晚上一般就关了,但院子靠河那道墙有个后门,只有门框没有装门,也能进到村部院子里,他计划先敲门,然后趁着何某出来看时就把她打晕,再把钱抢走。考虑到万一家里还有别人就会被逮,于是他又计划假装去超市买点东西;要是没有人的话,就动手抢劫,抢后杀人毁尸;要有人的话买点东西就走,并为作案准备了一把多功能刀。

  手段残忍

  事发当天,张某算好了当天何某的丈夫不在家,他来到超市附近等所有人走后,从院子后门进到超市所在的院子,直接敲小卖部的门,何某把门打开后,张某就装作要买一瓶酒和两包烟,并说先记到账上,并借口说要看酒里有没有奖,拆开酒的外包装,把酒拿在手里,趁着何某低头记账时用酒瓶朝她头顶打去,然后又抓住何某头发往外拽,并掏出一把刀子吓唬何某,何某因为害怕放弃反抗,在张某的威胁下从柜台里取出一百元钱交给张某,但是张某嫌少,逼着何某把柜台中所有的钱取出来交给张某。拿到钱后何某劝说张某拿了钱赶紧走,并保证说她事后不会叫人,但是张某却骗其说只有让我把你绑住才能保证你不叫人,何某天真地以为这样张某就会放过自己,于是乖乖地坐在凳子上被何某绑。张某用绳子把何某手腕缠三圈,又把两个前臂绕一圈,再把胳膊往下放到腿上又缠了几圈。绑好后张某并没有离开,而是认为抢的钱太少,于是就用老虎钳撬开屋里所有的抽屉,从中又找到了几千余元钱,这时张某认为抢走何某这么多钱她肯定要报警,于是就下决心将其杀死以绝后患。他拿起绑人剩下的绳子,一手拉一头,勒住何某的脖子,何某挣扎一会,从方凳上溜了下来,但是张某发现她还有气,又从床底下一个竹筐里摸到一把镰刀,用镰刀头背部到她头上打了三四下,镰刀把断了,发现她还出气,又从门口把顶门的钢钎拿出来,到她头上打了三四下,直到她不出气。但是张某又记起从电视上看的破案片中看到,警察可以从死者眼睛里看出罪犯是谁,于是就用煤夹子从屋里正燃烧的炉子里夹了两块煤球放在何某的身上,一会身上的衣服烧着并开始冒烟,张某这才离开。

  令人反思

  在办案人员提审张某时,张某平静地叙述自己的犯罪经过,从其言语间和表情中丝毫没有看出有任何悔恨之意,这种和其年龄不相称的冷漠让人们震惊,这种缺失的“人性”和“良知” 让人们心寒。张某的极其冷漠的态度和无比残忍的手段着实令人震惊。但同时又让人为之惋惜,十几岁的花季少年,将要绽放的青春,永远地错过了花期。

  本案嫌疑人张某,生活在一个偏远的山村,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宽裕,在其本该上学的年纪却过早地辍学,没有正式的工作,整日闲散在社会上玩耍取乐,为了满足其吸好烟、耍气派的消费欲望,最终铤而走险,实施犯罪。也许在听到张某的罪行时,大家会迸发出震惊、愤怒、痛惜等各种强烈的情绪,也许会把他想象为“另类”。其实我们不应该光陷入非理智的深恶痛绝,而是应该尽力冷静,理智,去了解他们犯罪的客观原因。现代社会中充斥着各种信息,不同的信息,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同,教育的任务之一就是教会他们正确地处理信息。而有一些青少年,由于辍学或者父母外出打工等种种原因,无法接受足够的来自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引导,文化的低下,使他们对自己行为的性质认识模糊,对后果的认识也模糊,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也不足,他们不知道活着的意义,也认识不到生命的价值,教育的缺失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导致他们漠视死亡,践踏生命。因此,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要从教育抓起,家庭教育放在第一位,要全面履行监护职责,避免失控脱管;学校应该改革应试教育模式,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同时强调职业教育,提高部分学生的劳动技能,让他们能够在学校和社会上找到认同感,从而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

  检察官提醒 在本案中受害人何某对于夜晚翻墙进来的嫌疑人张某丝毫没有防备,而且因为害怕完全放弃了自救的机会,甚至天真地以为一味地顺从,自愿让嫌疑人把自己捆绑起来就可以避免受伤害,结果却把自己推向死亡的边缘。因此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的妇女、儿童和老人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提高戒备心理和掌握一定的自救意识,当遇到侵害时,采取正确的办法保护自己。

  1、大声呼救,引起他人注意。突然遭抢的紧急关头,确保自身免遭歹徒伤害是最重要的,在此基础上寻找机会大声呼救或与歹徒搏斗,特别是在周围有人的情况下,一定要大声呼救,以引起人们的注意和警觉。但为了人身安全,在与歹徒搏斗时要应当注意一定的策略。

  2、冷静观察,注意捕捉抢劫、抢夺者的各种特征。这些特征主要包括:一是歹徒的发型、体型、身高、肤色、脸型、口音及身体的其他明显特征;二是作案使用车辆的颜色、大小、型号、车牌号码。如有可能,最好留下一点抢劫者的实物罪证,有利于案件侦破。

  3、把握时机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正当防卫权利。根据《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4、及时报警。万一遇到歹徒抢夺或抢劫,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千万不要延误报警。(王飞 李 茜 代成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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