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门峡市检察院控申处充分发挥自身反向审视作用,结合办理重大、典型涉检信访案件,加强分析研究,从中发现问题,找准症结,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三门峡市检察院控申处在办理一起刑事申诉案中发现原审法院在被害人有出庭意愿的前提下,未能及时通知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导致被害人长期以程序违法为由到司法机关缠访、闹访。针对因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不通知刑事被害人出庭,导致的大量上访情况,三门市检察院控申处组织开展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出庭情况核查统计工作,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并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好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22日向三门峡市检察院回复表示其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开展业务指导和案件质量评查、强化责任追究、加强上级指导等多种方式积极落实检察建议内容,从司法理念上转变对被害人诉讼地位的模糊认识,明确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诉讼权利。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保障被害人诉讼权利的通知》,要求刑事法官在庭前准备工作中把掌握刑事被害人出庭意愿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被害人各项诉讼权利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