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公诉处会同案管办联合组织开展了公诉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6年6月至今判决生效案件、不起诉案件、撤回起诉案件、信访督办案件4类39起案件进行了“纠错”式的检查和评定,取得了良好效果。
精心部署安排,做好前期工作。市院公诉处和案管办参照省院公诉案件质量评查方案,从案件的范围、评查的方式、重点和标准作了精心策划,设计了相应的评分表格。在不提前告知具体案件名称的情况下,要求各基层院收到评查通知的当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案件卷宗报送市院,客观真实的掌握了各基层院的实际办案情况。
明确评查内容,规范评查方式。案件质量评查重点围绕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风险评估、法律文书规范、涉案款物处理、执法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评查小组成员由各基层院公诉和案管业务骨干组成,利用三天时间采用互评的方式集中评查。评查员首先严格对照案件评查参考标准,逐卷逐页逐字地认真查看卷宗, 并将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在评分表上,实现案件评查无死角。之后在市院复核组的主持下,被评查单位对评查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申诉答辩,对没有异议的问题直接作为计分依据,对争议较大的问题,复核组通过阅卷、集中讨论的方式最后确定如何计分,充分保障了评查活动的客观公正。
注重成果转化,抓好督促整改。为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评价、规范、激励作用,市院公诉处将评查意见进行汇总,对梳理出的案件质量问题,分门别类,并将反馈给各基层院, 要求各单位认真剖析原因,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补强短板,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罗新亚对此次案件评查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通过此次案件评查掌握全市公诉案件的整体情况,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此次案件评查是按照省院案件评查的要求、标准、方案组织开展的,案件抽查全面,评查标准高,各位评查人员评查后要将问题带回去,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人,认真整改,为省院的今年的案件质量评查做好准备;三是评查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案件评查规范案件质量,同时各位评查人员可以通过此次案件活动相互学习各院先进的工作经验,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提高,促进案件质量的整体提升。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规范了公诉部门和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 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果意识, 进一步推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