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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共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2日至12月5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市检察院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扛牢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市检察院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党的建设高质量落到实处的重要抓手,以对党、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自我革命、刮骨疗毒的精神,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解决问题和举一反三相结合、“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的整改原则,坚持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实现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整体工作全面提升的整改目标,确保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院工作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实落地,切实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落实是政治担当。市检察院党组立足思想根源,切实肩负起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在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中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传达学习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各方面、全过程,抓牢抓好整改落实,从严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2月18日,市检察院召开市委第九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部署会,党组书记张道伟对全市检察机关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利用全市检察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检察院机关争创“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动员大会等重要场合多次强调,巡察反馈的问题都要从政治上检视和反思,必须全面接单、全面深查、全面整改。全市两级检察院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实践,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齐心协力促整改,不折不扣抓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市检察院党组于1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初步方案,成立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张道伟是第一责任人,成立综合协调、督导联络、文秘材料、信访案件四个工作组,各组组长作为具体整改落实责任人。2月18日,再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中共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每个巡察反馈问题均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杜绝出现责任不清、任务不明、整改不力情况,对问题清单式管理、项目化运作,确保整改到位。4月13日,市检察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张道伟同志传达学习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对三门峡市检察院巡察整改的批示精神和省检察院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并就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深化认识”“突出主题”“开出辣味”三点要求;各位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共自我查摆问题35条,相互提出批评意见37条,充分发挥了“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坚持统筹推进,紧盯整改落实。为确保巡察整改有力有序推进,增强巡察整改与其他重点工作的协调性、整体性,市检察院党组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之中,统筹谋划、一体推动。坚持巡察整改与巩固深化“两项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质量建设年”“能力作风建设年”结合起来,更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实做好检察为民实事、更优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更强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切实把巡察整改的过程变成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把巡察整改的成效转化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效。各有关基层检察院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反向审视自身、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症结、坚决推动整改,形成全市检察整改“一盘棋”。同时,市检察院党组认真落实检察系统巡视巡察工作机制要求,加强与市委巡察办、省检察院的汇报沟通,及时领会精神、受领任务、接受指导。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问效,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市检察院绩效考核,并对不重视整改工作、行动迟缓、表面整改、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以考评和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坚持对标对表,全力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始终把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作为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的有力载体,自觉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市检察院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担当,确定46项整改任务,制定161条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的精神高质量落实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标本兼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截止目前,46项整改任务中已经完成43项,持续整改3项。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1.全面系统深入开展理论学习。针对“理论学习不全面、不系统、不深入”的问题,规范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拓展学习渠道,保障理论学习入脑入心。一是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严格落实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推动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化。制定和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改进学习方式,优化学习内容,强化学习效果。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督促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到所在党支部领学,辐射带动支部党员理论学习。1至4月先后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为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订阅报刊和学习资料,配发《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等学习用书,丰富理论学习内容。在每次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安排至少2名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分管工作交流发言,并现场随机抽点参学人员谈体会、谈认识,保证学习质量。二是综合运用“五种学习方式”。将“五种学习方式”明细化、制度化。坚持平时抓紧自学,中心组成员运用“学习强国”、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培训学院、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所学所思,撰写心得体会28篇。坚持以会代训领学。市检察院领导干部在每次召开重要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前,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上级重要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合力。坚持常去校园讲学。结合“送法进校园”活动主动进校园讲党课、做报告、搞调研、讲思想政治课,开展“法治课件进校园”活动,为学校赠送法治宣传课件。坚持沉到基层宣讲。结合领导分包基层检察院工作实际,第一季度深入基层检察院实地调研4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6个,制定帮扶薄弱基层院脱薄工作任务分解,压实基层建设责任。坚持在交流中互学。严格按照要求分专题、分主题开展研讨交流,第一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交流3次,研讨交流已形成常态化。三是强力督促干警自学。将各支部“学习强国”学习情况纳入《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考核计分细则》,督促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加强对干警“学习强国”学习督促,定期通报学员活跃度,促成“比学赶超”氛围。分别于2月22日、3月22日、4月20日,随机抽查市检察院全体党员干警“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对沉默干警进行通报。四是推进学用紧密结合。将习近平总书记“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指示精神与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工作。根据三门峡检察业务工作实际,在保持优势指标的基础上,研究短板弱项,查找原因,奋力追赶。加大对业务数据的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业务数据通报工作,综合运用月报表、季分析、专项态势研判、案件质量评价指标通报等多种形式,提高业务研判的精准度。截至4月底已下发《办案质量情况通报》4期,1月、2月和第一季度的点评已完成,全市检察机关2022年第一季度业务分析点评会已于4月23日召开。持续加强系统内流程监控,从源头上避免因案卡填录错漏而导致的业务数据不准确问题。截止4月底,市检察院在系统内发现基层检察院案卡填录不规范问题3件,发出流程监控1件,口头督促改正2件。

  2.充分运用检察新理念推动履职尽责。针对“运用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推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贯彻落实“两个意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领悟内涵,查找差距。组织各业务部门围绕“两个意见”开展专项调研,重点研究制约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因素和解决途径,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加大检察监督力度,结合服务保障“平安崤函”“法治崤函”研究制定落实“两个意见”具体举措,当好党委法治助手。3月17日、18日、31日,全市两级检察院开展“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大学习、大研讨”活动,围绕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分别开展市检察院党组研讨会、全市检察长研讨会和市检察院中层研讨会,已形成落实“两个意见”的框架初稿。二是自觉服务工作大局。深入学习全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八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全市2022年度检察工作谋划会,分析讨论服务大局的具体举措;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第76项任务细化为7大项25小项具体工作,并报送市委。1至4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128人,起诉583人;监督立案21件、撤案10件,纠正漏捕、漏诉32人,提出刑事抗诉7件,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落实“不放过、不凑数”要求。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在三门峡更好落实,开展河道行洪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0公里,恢复被污染水域面积4亩。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出台《驻村工作人员选派和管理办法》,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驻村帮扶一线开展工作,体现检察机关责任担当。三是着力服务民营企业。将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纳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内容,统筹推进,引导干警切实增强“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探索公检法助力企业发展协作机制,整合司法资源,完善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一体化格局,为企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立足检察职能能动履职,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万警联万企法治护航行动”,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活动,加大对涉企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1至4月共走访企业14次36人次,其中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带队走访企业11次。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科研项目、科研人才案件,严格落实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知名科学家案件层报最高检审批制度。四是推动企业合规治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规范办案程序,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与市公安局共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面提前介入涉企案件,对可适用合规监管整改的企业指导建立合规体系,助力企业合规经营。办理的某公司假冒注册商标案,4月下旬召开听证会,5月将完成探索。五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以及上级部署要求,自觉树牢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持续更新司法理念,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认真梳理重复信访案件,制作重复信访件汇总表,组织重复信访案件较多的部门开展研讨,深入剖析原因,强化反向审视。针对未息诉案件,组织相关部门研讨,督促制定化解措施、积极妥善化解息诉。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电话回访和满意度调查活动,重点调研7日回复和三个月答复落实情况、群众对答复回复以及案件办理的满意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每季度通报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将重复访案件办理情况作为重要项目予以分析、通报,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得到进一步提质增效。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专项检查活动,制定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对全市检察机关1至2月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情况进行核查。完善信访工作考核制度,修改完善2022年度基层检察院控申业务及重点业务考评细则,将信访案件息诉罢访、领导包案情况纳入2022年度考核体系,以考核促整改、以考核促提升。六是提升执法满意度。将提升执法满意度作为今年必须打好的一场“硬仗”。结合三门峡实际,制定全市《2022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确定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寄递安全监管、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10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全面推开“心桥工程”试点工作,制定《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展“心桥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面开展“心桥工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4月1日组织六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主任到陕州区观音堂镇学习观摩“心桥工程”先进经验。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力度,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证,确保听证活动全面接受监督,1至4月共邀请代表委员98人,听证案件80件,保证办案质量效果。3月7日,邀请2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全市检察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3月29日至30日,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实地调研,邀请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七是落实“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落实“四大检察”同部署、同考核、同研究、同推进,力争“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进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深度运用,加大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在业务分析研判中的应用广度和深度,坚持问题导向,将最高检、省检察院确定的64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全面融入每月《检察业务工作分析台账》、每季度《检察业务分析研判》、业务运行态势点评分析及专项工作分析中,真正发挥数据指标引领作用。建立办案质量情况通报机制,结合最高检、省检察院确定的重点业务指标,每月以《办案质量情况通报》形式对我市业务发展现状、所处位次、位次变化等予以提醒,并对各项指标中排名前两位和后两位的基层检察院“点名”通报,对持续落后指标开展“红黄数据监测”,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已印发《办案质量情况通报》5期。深化业务数据质量常态化监管、通报机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业务数据“拉网式”审核,压实办案检察官的填录主体责任和案件管理部门的审核监督责任,从源头上减少业务数据错漏乱填问题的发生。截止4月底,市检察院在系统内发现基层检察院案卡填录不规范问题3件,发出流程监控1件,口头督促改正2件。八是将检察工作新理念贯穿办案全过程。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体学习等各种形式,建立完善“理念更新”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对“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精准监督”等新理念学习讨论,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大变化。针对2021年度捕后缓刑判决率、捕后不起诉率等数据指标全省落实情况,制定《工作目标计划书》,对照2021年度捕后轻缓刑判决率等数据指标,分析短板不足。制定并印发《关于对轻缓刑事案件捕诉前报请市院审核的通知》,于3月20日起执行,推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过得硬”“求极致”标准提高司法办案精准度。建立核心业务指标常态化通报机制,紧盯最高检、省检察院64项重点业务指标,印发刑事检察工作通报5期,对涉及刑事检察工作的25项指标坚持每半月一提醒、每月一通报,对被确定为“红黄指标”数据点名通报。组织开展专项案件质量评查,对2021年捕后不起诉、捕后轻判、撤回起诉、免予刑事处罚等四类案件进行专项评查,通过初评、初评结果反馈、异议申诉、复评四个环节,发现办案中存在司法理念更新不及时、羁押必要性审查开展不全面、社会危险性把握不准确等问题,撰写评查报告,并通报各基层检察院。制定并印发《刑事案件请示、汇报和备案工作规定》《刑事案件集体讨论工作规定》,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要求,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指导决策机制,规范刑事案件讨论、请示、汇报和备案制度,刑事案件二审环节同步质量评查工作正常进行中。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为契机,制定《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三门峡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规定(试行)》,建立新型诉侦关系,夯实案件办理质效。九是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紧盯上级部署、强化指标引领,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建立数据监督员制度,安排专人每周一对全市认罪认罚指标数据进行常态化巡察,发现数据异常及时提请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重点关注,同时与各基层检察院深入沟通,追踪异常数据整改情况,有效指导工作整体落实推进。落实业务指标定期通报制度,通过每半个月的业务指标通报,提醒两级检察院提高数据意识,及时关注数据及其背后暴露出的问题,深刻剖析深层原因,确保做到异样数据早发现、背后原因早了解、问题短板早整改。引导两级检察院充分运用我市现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工作机制,关注被告人思想动态,做好释法说理,促使被告人服判息诉。同时要求两级检察院注重运用审判监督程序,对认罪认罚后无正当理由上诉的,要依法提出抗诉。引导两级检察院通过组织学习、提前部署、开展专题培训会、组织观摩演练等多种形式确保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如期开展。省检察院《办案质量情况通报》2022年第2期显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三项业务指标即认罪认罚适用率、确定性量刑建议提出率和法院采纳率,我市分别排名全省第1、第3和第2位次,与去年第一季度全省检察业务分析报告中数据相比,分别提升16、15、10个位次。十是精准开展民事检察。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网络信息载体,广泛宣传介绍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提高民事检察工作的知晓率。挖掘培育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大众宣传,让群众对检察监督有更深入的了解,以此拓宽案源渠道,雷某某与张某云、张某朋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成功入选2021年度全省虚假诉讼监督优秀案例。加强民事检察队伍专业能力建设,组织本条线干警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业务培训,学习精准办案监督思路和技巧,提升干警业务能力。积极履行监督职能,注重释法说理,对申请监督案件进行“预审查”制度,在控申部门受理前,对申请理由明显不能成立的申请人进行情、理、法等多方面释明。自3月份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已对4名申请人进行释法说理。办理的刘某某提请抗诉案为其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办理的李某某工程款纠纷案引导双方当事人和解撤案,并为一方当事人申请2000元司法救助款,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十一是全面深化行政检察。对两级检察院受理的行政裁判监督案件坚持“一案三查”,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方式,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做到案结事了。采取集中培训、以案代训、岗位练兵等方式,提升干警实际办案能力。继续抓好新修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的学习培训,严格规范办案。充分发挥市检察院“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帮助基层检察院拓展发现案件线索的思路和方法,促使加大办案力度,提高监督质效。完善与控申、案管等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畅通行政申诉案件受理程序。加强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律协、律所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报纸刊物、“两微一端”等方式,广泛宣传行政检察职能,积极拓宽行政检察业务来源渠道。1至4月,全市共办理行政裁判监督案件9件。截止3月31日,我市行政“案-件比”居全省第一位,行政审判程序违法和非诉执行监督案件采纳率皆为100%,居全省第一位。十二是不断推进公益诉讼。依托一体化办案机制,探索开展“培训+办案+研究”实战培训模式,制定2022年公益诉讼年度培训计划,针对案件信息填录、典型案例培育等内容进行培训,全面提升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在办好法定领域案件的同时,积极稳慎拓展新领域,不断加大线索发现力度,扩大办案规模,提升办案质效,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彰显社会担当。一季度,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0件,诉前程序办理5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注重通过磋商方式解决问题,实现办案效果的三个统一。积极与市河长办沟通,开展河道行洪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二次供水领域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分别向市住建局和市卫健委发出检察建议,推动修订完善2部地方法规;与军分区加强协作,就共同开展国防教育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对省检察院交办的涉及国防安全案件线索共同赴现场查看,并就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整改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座谈。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宣传,以“三八”节为契机,聚焦妇女权益保护,组织干警到黄河公园开展公益诉讼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我市公益诉讼检察的社会知晓度、认同感和影响力。推广使用微信公益诉讼“随手拍”功能,1至4月共接收群众提供公益损害线索6条,促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公益诉讼、人人支持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的问题,深入查摆、举一反三,将其作为重要的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一是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根据市委组织部年度考核工作要求,书面提醒党组成员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时写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17名县级以上干部均已按照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述职述廉报告中的内容。二是定期通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印发《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传导压力。3月15日至20日,对意识形态组织建设、阵地建设、网络管控、信息发布等情况进行深入检查,针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要求,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的通报》。3月22日,组织召开2022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安排部署网络评论员队伍组织建设、职能职责、评比表彰等工作。4月6日,邀请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任战洲就《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做专题培训。三是完善宣传阵地管理。健全管理制度,明确“两微一端”操作职责,严格新闻宣传纪律和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栏目设置科学,发布内容丰富,内容更新及时,公众认可度高。巡察反馈以来,清理违法违纪人员正面信息近100条,清理无效链接100条、僵尸栏目3个。四是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发挥舆情应对处置“三同步”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制定危机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重点。信息技术部门发挥自身优势,做好24小时舆情监测工作,收集信息、研判走势,并参照省检察院做法建立舆情查报制度。加强市检察院部门之间、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之间舆情信息的沟通与交流,注重在源头管理、风险评估和科学应对上下功夫,把问题和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举一反三倒查机制,在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庆时节,安排专人排查舆情风险,切实做到可管可控。制定《三门峡市检察机关网络评论员管理及考核办法》,积极利用互联网开展工作,牢牢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

  (二)进一步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

  1.深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针对“‘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能。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努力实现“两个责任”贯通协同、一体推进。一是积极履行市检察院党组主体责任。印发《中共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清单》,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促进落实,突出“关键少数”。市检察院建立以案促改常态化机制,将警示教育作为每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支部“三会一课”必学内容,做到时刻警醒、警钟长鸣。建立完善违纪违法、纪律作风督察情况月总结通报、季分析汇报制度,对工作纪律、会风会纪等开展专项督察。扎实开展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市检察院党组明确扩大违纪违法干警处分决定通报范围,教育引导干警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二是积极履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加强检察业务学习,每月至少参加两个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参加大型业务学习培训活动,着力提高业务能力,提升执纪监督能力。督促市检察院扎实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精细管理、规范程序;建立监督事项登记工作台账,真正实现融入监督、规范监督、精准监督,有效推动与市检察院同向发力机制,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每月至少与两名中层正职、两名中层副职谈话,及时掌握了解监督对象的思想心理动态情况,为做好检察干警作风建设分析研判做好基础支撑。强化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在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上下真功夫实功夫,积极推动与市检察院党组同向发力,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努力取得各方认可、社会广泛认同的综合监督效果。

  2.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不力”的问题,强化责任、规范管理、堵塞漏洞,不断提升保障和管理质效,筑牢风险防控的坚固防线。一是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重大资金管理,制定会计、出纳岗位职责。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配齐专业会计和出纳各1名,将土地欠款400万元上缴国库。二是规范固定资产和账目管理。认真研究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将54.32万元的修缮支出进行入账处理,对自2019年以来的资产性支出验收表进行自查和验收复核。在财务报账平台中增设资产审核岗,专门制定岗位职责,进一步加强资产入账审核和验收审核。三是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三门峡市检察院公用车辆管理使用规定》,杜绝无派车单出车,一季度共派车135辆(次),全部履行派车手续。完善车辆加油登记,做到加油有登记,一车一台账。3月份共有22辆车加油登记,共计22份台账,做到每次加油按规定申请登记,确保油料消耗有据可查。每周一、周三上午和周五下午在院车辆集中加油;辖区以外加油的,一律使用本车配备的加油卡加油,返回后及时将加油小票和派车单交内勤。日常维修保养严格执行“申请、鉴定、通知、维修”程序;紧急情况维修需向服务中心负责人并经同意后方可进行,且使用公务卡结账,返回后及时将发票及税控清单交内勤。一季度共维修8辆车,建立8份台账。坚持每季度结算维修费用,按时开具发票和税控清单。四是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落实《河南省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实施细则》,抓实随机抽查、专项督察、数据核查,强力推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充分发挥“律师代理检察案件动态分析监测软件”预警作用,规范检察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截止5月,已印发《检务督察通报》4期,对全市两级检察院重大事项记录填报情况进行通报,对3月份两级检察院填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3.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的问题,持续加压发力,严肃查纠“四风”问题。一是高度重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列入检务督察范围,对湖滨区检察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疫情防控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印发通报,促进问题整改。二是严肃对待财经纪律。将无依据发放的“警灯闪烁”加班补助费9150元立行立改,全额退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厅字〔2005〕10号)文件精神。围绕对财经纪律领悟不深、把握不准、贯彻落实不坚决的问题,把财经法规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加强内部审核监督,坚决杜绝无政策依据的经费支出。三是加强执行监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各类办公软硬件设备配置管理,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保证账物相符。强化财务管理职责,做到事前报告支出计划、办理厉行从简节约、报销按程序审签。严格财经纪律,规范大额资金支出事项审批行为,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报备程序,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发生。四是严格执行婚丧嫁娶报备制度。修订完善《关于规范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干警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建立婚丧嫁娶事宜台账,及时督促干警按规定落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

  (三)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建设,补齐党建工作短板

  1.加强市院班子建设。针对“班子建设存在差距”的问题,市院党组提出并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在工作上坚持事业至上、办案上坚持客观公正、作风上坚持率先垂范、言行上坚持光明磊落、团结上坚持顾全大局、廉洁上坚持树牢底线”六个坚持。一是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建立“周碰头、月分析、季讲评、半年小结、年度总结”制度,压实责任、协同配合,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运用业务数据进行监管,推进案件质量评价,建立办案质量情况通报机制。一季度,全市有37项指标在全省处于前5名,其中刑事“案-件比”、民事裁判案件监督率、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诉前整改率等25项指标居全省首位。二是带头办理复杂案件。调整完善适用于院领导的案件分配机制,既确保办案基数,又杜绝办理简单案件。对入额院领导办理的20类负面清单类型案件实施动态管理,每季度对院领导办案情况进行公开通报。将该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纳入对基层院业务考评范畴。截止3月31日,我市“院领导办理负面清单案件比例”指标为0.42%,位居全省第三。三是规范党组议事决策制度。由党组秘书专职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工作,对党组成员讨论过程如实、同步、规范记录。今年共召开党组会议15次,全部按照要求完成会议记录工作。对历年党组会议记录按年度交档案室归档。四是保障党组决策公信力。完善工作制度,市检察院党组坚持领导班子每周碰头会,形成班子成员一周工作活动预安排,要求各部门每周召开部门例会,确保党组决策部署不落空。建立任务台账,将领导批示和党组决策等重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运用“13710”制度、政治督察等手段,定期催办,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确保党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明确职责、理顺关系,表彰奖励事项原则上统一由政治部负责,各部门办理事项原则上谁经手、谁发文、谁执行。严格表彰奖励程序,所有拟表彰奖励事项均需经过党组会研究并依据党组会议纪要办理。强化督办督查,市检察院党组根据业务指标运行态势,不定期听取相关部门关于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的汇报,定期调度催办,对没有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报告情况,决策执行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追责问责。五是提高政治生活质量。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对标“兰考标准”,召开市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开出“辣味”,开出高质量。会前,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意义,突出民主生活会的政治功能,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4月12日,市检察院党组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暨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专题民生生活会,每条批评意见都能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六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对班子成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实行台账管理,严肃组织生活。强化对各支部组织生活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情况,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将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谈心谈话情况纳入支部考核和检察官业绩考评,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干部谈心谈话实施办法》,保障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订购《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规范党务工作,提高党建质量。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针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通过发现干部、关爱干部、监督干部,确保干部队伍健康发展。一是落实干部年轻化要求。全面摸底市检察院干警的年龄、学历、专长、工作业绩等情况,对机关干警构成进行动态个体分析,建立完善机关后备人才库,为补充配备中层年轻干部提供分析依据。利用部门调整、任职交流等时机,有针对性地进行轮岗锻炼,使年轻干部在阶段性递进培养中加强历练、补齐短板。注重日常发现,在急难险重任务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尤其是在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扫黑除恶、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能力作风建设等重大事项中综合素质高、表现突出的干警,及时跟踪,确保好苗子早发现、早掌握。二是加强离退休干部教育监管。将加强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列入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每季度集中组织离退休干部进行政治学习和警示教育,经常走访离退休干部。三是解决人才流失问题。用活职务职级晋升政策,解决干警职级待遇,持续深化人员分类管理,畅通检察干警职业发展通道。2021年12月,完成全市两级检察院105名干警等级(职级)套改、晋升;正在开展基层检察院二次职级晋升工作。用好从优待检政策,起草《干部谈心谈话实施办法》,每季度分析干警思想动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说明,广泛开展文体活动,让干警充分得到关注、关心、关爱,实现用感情留人。一季度,干警思想动态分析会共收集干警反映问题22个、建议15项,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纳,研究制定解决办法。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与干警的专业特长、性格特点合理配置岗位,人尽其才,使干警们能够学以致用,获得更多的职业尊荣感,激发干事创业动力。

  3.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针对“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明确整治措施,扎实开展整改,推动相关问题解决。一是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印发《关于调整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4月2日,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2022年市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2022年文体活动安排计划情况的汇报。二是严格执行党建制度。4月6日,对各支部第一季度“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支部已于3月中旬前按照《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组织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并将组织生活会有关材料、民主评议结果报送机关党委。机关党办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进一步规范了相关程序和内容。三是规范发展党员流程。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认真考察、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确定预备党员人选,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做好审核把关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四)进一步履行党组整改主体责任,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落实

  围绕2017年省检察院党组巡视和2021年省审计委员会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检察院党组以此次市委巡察为契机,发扬钉钉子精神,逐项检视梳理。市检察院向相关部门申请资金,尽快完成消防项目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完成财务决算。市检察院委托三门峡市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历史遗留往来账款进行清理。市检察院组建内部审计人才库,科学调配使用两级检察院检务督察力量,已安排3名同志兼任内部审计人员,6名同志作为审计储备人员。5月9日,市检察院印发《关于对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就地审计的方式,由市检察院内部审计人员和三门峡市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员组成审计组,对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19年-2021年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审计。

  三、立足长远长效,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与市委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相比,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市检察院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将问题坚决彻底整改到位,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牢牢把握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绝对领导”的精神实质,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必然历史逻辑、政治逻辑、实践逻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以政治引领业务、将业务融入政治,既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部署安排,又通过监督办案坚决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范和落实议事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级重要部署安排在全市检察机关件件落地、事事见效。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案件、重大事项,主动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紧紧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抓落实。持续落实中央《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瞄准我市“十大战略”“两项工程”实施,紧盯省检察院“争先进、创一流”工作目标,落实市检察院党组“一二四六”基本工作思路。始终把全市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聚焦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能动司法、精准服务。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紧扣“六稳”“六保”,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依法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监督纠正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大力推进企业合规工作,助力减少转型发展阵痛。进一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切实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作为不懈追求。准确把握“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等制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内生稳定。通过精准对接需求、选好服务载体、创新工作机制,做实做细法律监督工作,为三门峡发展高质量、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三)始终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探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会商制度,深化同向发力机制。全面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做实做细做常日常教育,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初发之时,坚决防止积“小错”成“大错”,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严肃查处“旧病复发”和“新型变异”。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严格填报纪律,推动记录报告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认真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让党员干警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扎实推进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教育引导更多干警从中吸取教训、受到警醒、引以为戒,推进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到警示教育“一堂课”的延伸和深化。坚持每季度开展干警思想动态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把党风廉政建设考评作为刚性项目,对出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或干警严重违纪违法的基层检察院,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百院提升工程”,坚持实抓、抓实基层导向,积极争取党委和组织部门支持,选优配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干部选拔机制和人才招录政策,落实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分包基层检察院联系工作制度,加强各条线对下业务指导,为基层强起来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和保障。盯住监督办案事实证据、法律政策适用这一基础中的基础,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办案、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培育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基础工作再落实、再增效。广泛开展实战化岗位练兵、业务知识考试、庭审观摩等活动;围绕人才梯队建设,分条线建立全市检察人才库,适时开展优秀办案团队、优秀办案检察官、优秀综合岗位工作人员评选推荐活动,加强领军人才培育支持力度;突出青年检察人才培养,注重以老带新,完善“师傅带徒弟”等传帮带机制,鼓励支持优秀青年干警参与重大检察专项工作和重大疑难案件办理。通过从最基本、最基础、最常规、最薄弱的方面做起,真正做到、做实、做出成效,为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98-2908371;

  邮政信箱: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中路34号,邮编:472000;

  电子信箱:smxjcyjwdcc@163.com。

  

  

  

  中共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2年7月11日

 光荣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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