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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基层检察院举报工作的几点新思路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广大人民群众有表达自己诉求的强烈愿望。在这种形势下,检察机关能否做好举报信访工作,事关整个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我国目前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少,各级检察机关所面临的信访举报状况也是不尽相同。这也为各级检察机关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提供了机遇和挑战。笔者身为基层控申人员,主要针对基层如何更好的开展举报工作,提出三点建议:

首先是开展网络举报的问题。当前,不少基层检察机关的控申部门为方便人民群众举报信访,开通了举报网站。这样可以紧跟时代的步伐,减少群众的举报成本,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及时化解潜在的社会矛盾。但是,笔者经过调研认为,利用高科技手段拓宽举报渠道并不是所有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首选。

以我院为例,笔者认真分析了近几年的举报记录。在所有的信访案件中,信访人的年龄在60岁以上的占全部信访人的比例达到85.4%。特别是今年以来受理的43件信访案件,有37件的信访人的年龄均在60岁以上。目前,我院接待的上访老户,都是60岁以上的老人。30岁以下的信访者几乎没有。而根据数据显示,我国互联网网民中,60%以上为30岁以下的年轻人。60岁以上的网民占网民总数的比例仅有2%。另一方面,2009年我院受理涉农来信来访24件,涉农信访占本地区信访总量为67%2010年我院受理涉农来信来访25件,涉农信访占本地区信访总量为58%。而我国整体上的农村网民数量只占到三成左右,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则是更少。

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对于基层检察机关而言,信访人并不是互联网的使用群体。建立高科技的举报渠道,开通网站举报并不一定会起到方便信访人的左右。我国大部分的基层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互联网的普及程度也没有相应的提高。因此,在这些地方,并不具备推广网络举报制度的条件。同时,网络举报虽然有很多优点,但也有自身的不足。我国目前对于互联网的监管并不是十分到位,网络实名制尚待实施。一些不实的信息会在短时间内充斥网络,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泄愤和打击报复的工具。这也会给执法机关加大办案成本,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所以,笔者认为,做好基层控申工作,最主要的是继续坚持下访巡访制度。基层检察机关更贴近人民群众,应该积极主动的为群众排忧解难。控申工作人员不能坐在办公室里等群众来访,而是应该主动到群众当中,深入社区,街道,乡村。这样,检察人员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接触当中,充分发掘案件线索,积极发挥窗口作用,大力畅通维稳联络渠道,有力地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当然,在现今社会,互联网发展已成大势所趋。网络举报成为主流只是时间问题。笔者认为,省、市一级的检察机关应该建立和完善网络举报制度。因为在省、市检察院所在地区,经济较为发达,互联网普及程度较高,网民数量多,具备开展网络举报的社会经济条件。同时,省、市检察院所在城市的区位影响较大,可以掌握多方面的信息,便于最大限度的发挥网络举报的作用。而基层检察机关应该先与省、市一级的检察机关建立方便快捷的网络信息通报机制和资源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网络信息交流,基层检察院可以更好的向上级检察院汇报工作情况,及时获得上级的指示精神。上级检察院指示基层检察院工作也更加方便,对于基层检察院的一些错误也能及时纠正。有了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可以有效的防止信访人就同一问题重复上访,及时了解信访人的信访诉求,明确管辖权限,将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其次是法制宣传的问题。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是控申工作的重要内容。但怎样宣传,宣传什么却各不相同。笔者认为,不能让法制宣传这一重要工作流于形式,法制宣传工作应在平时的接访,下访中贯彻执行。在调查走访、获取案件线索的同时,对人们群众进行普法教育。改变集中在“宣传周”、“宣传日”进行普法教育的现状。因为,集中在特定日期宣传,接受的群众十分有限,看似宣传的场面火爆,群众真正理解的并不多,宣传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控申工作人员在平时的接访、下访中,不仅要倾听群众的诉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更要主动向信访人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信访人因为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可以更好的用心去理解法律法规,真正达到普及法律知识的效果。虽然这样每次涉及的群众很有限,但法制宣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在实践中长抓不懈,日积月累,随着宣传的不断深入,一定会提升整个社会的法制意识。

在宣传内容上除了宣传国家政策法规外,笔者认为,要重点宣传典型案例。特别是本地区检察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查办的典型案件。这是因为,单纯的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比较抽象,在有限的时间里,难以让群众深入理解。而且,群众受教育的状况不尽相同,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无法面面俱到。而宣传典型案件比较形象,离群众的日常生活较近,一般群众都可以很容易的理解。这样,可以更好的拉进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再者,很多群众不愿到检察机关举报,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认为去举报也没有用,不会解决问题。因此,检察人员要通过宣传典型案例,让群众更好的认识检察机关的工作,帮助群众树立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信心,以榜样的力量来带动群众的举报热情。

最后就是控申部门的人员配备问题。当前,很多检察院的控申部门老同志比较多,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主张吸纳更多的年轻人员。笔者认为并不尽然。从老同志的自身特点来看,前面提到过,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人是信访的主力军。可见,应当让老同志负责接待,这样同龄人之间便于沟通。而且,老同志的实践经验比较丰富,对于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可以对信访人进行更好的劝导工作。由于老同志的生活阅历多,这样比年轻同志更有耐心。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缠访和重复访,能应对自如。而年轻人由于生活阅历有限,难以和许多大龄的信访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同时,年轻同志参加工作时间短,接触的案子较少,容易忽视一些案件线索。所以,不宜让年轻同志独自进行接待工作。但是,也不应让老同志独自进行接待工作。因为控申工作内容繁琐,任务重,老同志由于身体原因,恐怕不堪重负。同时,在公检法系统当中,军队的转业干部比较多,他们的实践经验毋庸置疑,但缺乏相应的理论水平。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正在不断完善,一些新的法律规定,法律思想正不断涌现。很多老同志学习起来面临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困境。另外,极个别老同志由于临近退休,思想出现了放松,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得过且过,易对信访人敷衍了事。

从控申工作本身的特点来看,控申工作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又具有案件初查的职责,集监督、纠正者的角色与于一身,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是一个需要高素质人才和综合型人才的部门。因此,需要年轻同志到控申部门加以锻炼,这样可以更好的积累实践经验,改善自身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也能为检察系统培育优秀的人才。

综合以上两点,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一老一新的搭配形式,组成接访小组。这样,既可以发挥老同志的作用,为年轻干警树立学习的榜样,指出年轻干警在工作中的不足,促使其认真改正;年轻干警又可以在这一过程中接受锻炼,向老同志学习,少走弯路,积累实践经验,为以后开展其他检察工作打下基础。这样,就能有效的弥补年轻同志和老同志各自的不足,共同做好接访工作。同时,让年轻干警跟老同志学习,还可以克服个别老同志的懈怠思想,激发其责任意识,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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