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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举报工作调研报告


 
 

职务犯罪举报,既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具体形式,也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方式。近年来,职务犯罪举报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也为检察机关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但是近年来群众举报的实名率不高,举报总量也呈下降之势,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恶性事件屡有发生。检察机关举报中心作为受理、管理举报线索的主管机构,应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取信于民,不断提高举报线索的数量和质量,保障职务犯罪侦查依法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当前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举报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打击报复案件难以杜绝,举报人权益得不到很好保障。从全国范围来看,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恶性事件屡有发生。典型的如安徽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案的举报人李国福在监狱中非正常死亡;河南省平顶山市原政法委书记李长河案的举报人吕净一,先是被免职,接着又以涉嫌挪用公款的理由被拘留,最后自己被凶手行刺造成重伤,其妻则被刺身亡。匿名举报得不到及时查处,署名举报又被打击报复,正成为举报实践中难以破解的难题。

2、群众举报热情不高,举报线索的数量出现下滑。某西部省级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举报数量显示,至连续三年的同比下降平均幅度达到了15%左右。从浙江省检察机关受理职务犯罪举报情况来看,辖内首次举报比上一年下降16.6%,今年一季度受理辖内首次举报线索比去年同期又下降了7.8%

3、实名举报率过低,举报线索可查性不高。实名举报的意义在于,它可以使办案人员迅速、直接地和举报人取得联系,不仅能对已经举报的问题进行核实、收集证据,还可以发掘新线索,使案件得以快速调查处理。同时,实名举报者对问题敢于负责,不是捕风捉影,所以案件的可查性较强,成案率也比较高。国际上有关资料显示,实名举报中90%以上是可查的,匿名举报能够追查的则不到10%。我国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举报实名率普遍偏低,从浙江省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举报线索来看,署名举报仅占30%左右,其中还有大量线索实为假名举报或冒名举报。笔者实践中发现,真正实名举报的大部分是举报农村干部的线索,有价值的实名举报很少。与我们大陆地区实名举报率相对照的是:自以来,中国香港特区廉政公署接到的市民投诉中,70%以上是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率偏低,举报线索质量不高,成案率低,已经成为制约反腐败工作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推行实名举报单线联系制度,突出落实取信于民,提高举报线索数量和质量。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当前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管理工作应突出落实取信于民。为此,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举报工作中应大力推行实名举报单线联系制度,高度重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力争赢得群众的充分信任,使真正掌握有价值的案件信息的人,出于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也能够实名向检察机关提供案件线索,线索质量和数量就会大大提高,线索成案率也会提高,这样整个举报工作、自侦办案工作就会慢慢走上良性发展。

所谓实名举报单线联系制度,是指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在实名举报的受理、管理工作中,指派专人与举报人实行一对一的单线联系,严格控制举报人身份信息知情范围,全面保障举报人权益的举报工作制度。首次承办实名举报线索的检察机关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确定为该实名举报人的单线联系人。单线联系人的职责主要是:1、妥善保管举报人身份信息,负责身份信息的保密;2、具体负责该实名举报线索的分流、督办;3、负责联系举报人,接待举报人来访、指导举报人收集案件信息、接收补充线索;4、在征得举报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将单线联系机制转移至侦查部门指定检察官; 5、必要时对案件材料进行核实、线索初核;6、这个制度立足于为实名举报人服务,鼓励实名举报,目标为落实取信于民,对于提高实名举报率具有重大意义。

()注重举报人真实身份信息保密,严格限制知情范围。单线联系人在核实举报人真实身份后,将实名举报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资料及确定的代码单独保管,严格保密。单线联系人在内部报批、分流移送实名举报线索材料时,应尽可能地隐去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被举报人姓名以代码代替,除举报中心主任、副主任为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可以查询、核实举报人身份信息,其他人员接触不到该信息,切实防止举报人身份失密。办案单位在核查举报线索时,对实名举报人身份信息有疑问的,只可以委托单线联系人进行核查,办案单位如果需要举报人进一步提供案件信息的,也应当将调查提纲提供给单线联系人,由单线联系人联系举报人提供相关信息后再转往办案单位。确因办案需要,经省院举报中心主任批准,并经举报人同意,单线联系人可以将举报人联系方式告知办案单位案件具体承办检察官,由案件承办检察官直接联系举报人,保证举报线索查办的顺利进行。

()一对一真诚服务,全面保障权益。举报中心指定专人作为单线联系人,与举报人的联系沟通工作只能由单线联系人进行,实行一对一的单线联系,并为举报人提供举报咨询、举报查询服务。对于举报有功的,帮助举报人申请举报奖励。

()双向信息沟通,促进案件查办。举报中心单线联系人将案件查办情况及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同时,一方面进一步向举报人了解举报事实,指导举报的重点、要点,另一方面为使侦查部门在办案中更加有效地得到举报人的帮助,在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将单线联系转到具体办案检察官,从而实现了双向的安全沟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举报线索质量,提高了线索成案率。

()专人督办催办,强化内部监督。单线联系人负责实名举报线索的催办督办,做到实名举报件件有反馈,力争件件有结果。中国香港特区廉政公署在1974年成立初期,实名举报率也仅有30%,与我们目前的处境差不多。但他们经过努力,实名举报率节节攀升,达到了目前的70%以上。我们认为,检察机关通过推行实名举报单线联系制度,一方面可以大大强化实名举报人身份保密,提前预防打击报复事件发生,解决当前举报人保护不力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强了对举报线索的督办、反馈,就能够切实保障好举报人的各项权益,实现举报人惩治腐败犯罪的意图,假以时日,我们必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将会大大激发群众实名举报的勇气和热情,我们必能实现实名举报率逐步提高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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