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周活动要在院党组和检察长的领导下,由举报中心会同反渎、反贪、职务犯罪预防和宣传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一)举报中心负责活动的具体安排、协调,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安排及宣传周活动总体情况的汇总、上报。
(二)反渎部门负责宣传内容、宣传资料的编辑、印刷、发行,反贪、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和举报中心协助。
(三)举报中心会同反贪、反渎部门选择近年来查处职务犯罪的成功案例,按照举报奖励的有关规定,组织对举报有功人员、尤其是举报渎职犯罪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四)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报道。
(五)设点宣传时,各有关业务部门均应派员参加。
2011年“举报宣传周”活动
安排:
(一)5月下旬,举报宣传周动员大会
(二)6月初,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
(三)6月20日(星期一),新闻发布会
(四)6月21日(星期二),设点宣传
(可邀请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参加宣传活动)
(五)6月22日(星期三),检察长接待
(六)6月23日至24日(星期四至星期五),到重点单位、乡镇、社区等进行巡回宣传
6月8日前,各院应将举报宣传周活动方案报市院举报中心备案。活动结束后,对本地区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的情况及时进行认真总结,填写《举报宣传活动统计表》(附后),连同典型事例,于7月1日前报送市院举报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往检察内网邮箱:wanghua@smx.ha.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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