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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职务犯罪,欢迎你举报参与

王  飞

 
  

    622日,三门峡市检察院组织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部门到三门峡市湖滨广场进行大型“举报宣传咨询”活动。当天,20多名检察官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材料万余份,解答群众涉法咨询100余个,受到市民的好评。这是在全国第12个“举报宣传周”期间,三门峡市检察院推出的“举报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检察机关热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前来法律咨询,并通过电话、信函、来人、预约等方式进行职务犯罪举报。

   200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46352人、渎职侵权案件77181人。查处案件中,大案247件,县处级以上干部4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共计3063万余元。根据权威部门统计,在查办这些职务犯罪中,有70%来自人民群众的举报。

   今年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依靠群众,反腐倡廉,服务大局。其内容是结合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部署进行宣传。结合开展集中清理涉检信访积案活动进行宣传。特别是突出宣传人民检察院奖励、保护举报人的规定,为群众积极举报、正确举报提供帮助。围绕今年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进行宣传。三门峡市检察院继续向广大人民公布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www.12309.gov.cn)。检察机关也提醒举报者,只要拨通任何一个地区的“12309”电话,就可以向当地检察机关反映相关问题。举报内容可以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进行举报;可以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中违法行为进行控告;可以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处理决定以及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进行申诉;可以对检察机关以及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投诉。

   在处理举报、投诉中,三门峡市检察机关还推广和试行了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工作制度,基层检察院挂牌领导的姓名、职务、职责范围及其照片均在本院接待中心予以公示,来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点名挂牌领导接访,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的举报、投诉。

   对于公民举报,检察机关也提醒大家注意:一是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如实地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和犯罪情况。对涉嫌犯罪的情况,应尽可能反映你所知道的证据和知情人。二是举报人应使用真实姓名,说明单位、住址和联系的方法。三是举报人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应负法律责任。四是举报人应向对举报案件有管辖权的检察院举报,不要多头举报。

   检察机关欢迎公民使用真实姓名署名举报,主要是便于检察机关与举报人取得联系,沟通了解有关情况,以利于检察院对案件开展调查和侦查;结案后,便于检察机关向举报人反馈查处情况。对举报人的身份、姓名、举报内容等,检察机关将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当然,如果举报人确实不愿使用真实姓名而匿名举报的,检察机关也将尊重他们的意愿。

   为了鼓励和激励广大群众踊跃举报,检察机关对举报人实行保护和奖励政策。在对举报人保护方面,全市检察机关也采取了相应措施,一是保障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依法保护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二是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三是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对匿名信函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不准鉴定笔迹。四是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五是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并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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