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着国家发放的养老金,却到镇政府、银行、公安局等部门吵闹、纠缠、辱骂工作人员,强行索取所谓的“保洁费”、“生活困难金”和“救助资金”,长达一年四个月的时间,持续进行寻衅滋事犯罪,《刑法》对这样的老年人也不能袒护……”。12月13日,河南省卢氏县检察院检察长郭煜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大会“以案释法”时,对受教育者掷地有声说出这番话。
卢氏县举办第十三期大讲堂,依托县、乡、村三级“智慧党建”平台,就全县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涉恶案件进行以案释法,开展法治教育。全县所有机关、乡镇以及277个行政村干部共11000余人通过视频接受教育。
期间,,县公安局就前一阶段扫除黑恶专项斗争的打击成效进行了通报;县人民法院对在全县影响较大且已经审结的恶势力案件逐案列举;县纪委列举了黑恶势力保护伞表现形式并明确了纪委监察委下步工作重点,县政法委对全县下一步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郭煜在“以案释法”时,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代背景,详细介绍了检察院依法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等8项具体职权,就犯罪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构成要件,结合该县城关镇一名81岁的老年人寻衅滋事犯罪进行了全面剖析,深入浅出地开展法治教育,从国法、天理、人情的角度,教育大家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
郭煜在“以案释法”中,既有对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理解,又有典型案例介绍分析,并配合生动的PPT辅助讲课,彰显了检察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