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旭,女,34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检察官助理。2011年通过全省公务员招录进入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在侦查监督处、未成年人检察处、行政检察部工作。从检以来,该同志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勇于担当,被河南省检察院授予“十佳检察官提名”称号,连续多年被市院评为“先进工作者”,荣记个人三等功二次,个人嘉奖一次。
一、把“忠诚于党”牢记心底并付诸以行。葛旭同志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宪法和法律,忠诚于岗位职责。该同志始终坚信只有不断地汲取新知识,学习新技能,掌握新本领才能更好地忠诚于宪法和法律,才能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自2019年调整至行政检察部门后,该同志在工作中认真学习、思考相关行政法律的业务知识,认真办理好省院交办“以案代训”案件3件。先后组织开展好全市2019年行政检察建议评选工作、认真做好全市2020年行政检察业务考评方案的制定工作、参与指导全市案件办理16件,完成好全市2019年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调研、卷宗评查工作及其他相关会务工作。
二、把“公正为民”牢记心底并付诸以行。葛旭同志牢记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宗旨。2018年,工作于未检处的她,针对校园欺凌频发的现象,结合案件深入调研,以《远离校园欺凌从你我做起》为题,在全市中小学范围内巡回宣讲10余场次,使7000余名师生家长懂得何为校园欺凌,懂得预防、应对校园欺凌。2019年,适值祖国七十周年华诞,葛旭同志积极参加全市举办的演讲比赛,以《在使命坚守的背后》为题,向全市人民讲述了我院检察干警的动人故事。2020年,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对我院第六、七、九部合力成功化解的陶某某与某县教体局行政行为违法的行政争议案件高度肯定,该同志积极主动配合协作,认真组织好该案的座谈会筹备、案件汇报、论证、法律依据等相关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并宣讲好该检察故事。
三、把“服务大局”牢记心底并付诸以行。葛旭同志始终保持负责认真的态度,提高站位顾全大局,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该同志克服孩子小、任务重等实际困难,多次主动要求参加文明交通岗、爱心妈妈、洁城行动、疫情期间三无小区站岗执勤等工作,能够及时补位,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向社会各届展现了良好的检察形象。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葛旭同志在以后的工作中,仍然会用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体现着一名共产党员检察干警的责任与担当,践行着道德品质的内涵和力量!她会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将自己的青春汗水奉献给她挚爱的检察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