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卿,男,198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2006年通过全省招录进入市检察院,现任驻狱检察室副主任。该同志在维护监管安全稳定、维护罪犯合法权益中坚持以人为本、文明办案的宗旨。
一、在监狱检察中牢记文明监督的使命
在派驻检察期间,始终把监管安全放在第一位,深入“三大现场”进行检察,与管教干警、罪犯开展谈话,参与清监查号,列席狱情分析会;审查减刑、假释材料,参加开庭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落实。针对庞某冒用其兄名字规避累犯的情形,发出检察建议并全程监督,移交进行再审后,加刑十一个月,罚金3000元。针对张某刚获减刑在狱内闹事产生极坏影响的情形,发出检察建议,成功办理首起监督撤销减刑裁定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
对拟假释的罪犯到其居住地和社区矫正机构调查了解情况,列席假释出监警示教育大会和出监宣誓,并嘱咐假释的罪犯一定要珍惜机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提前介入监督,委托法医对病情鉴定进行审查,切实做到规范办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对罪犯因病正常死亡的,切实做到临场全程监督。积极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特赦监督工作,逐一调查核实,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2017年,驻狱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二、在维护罪犯合法权益中履行文明司法的职责
定期打开检察官信箱,针对罪犯反映的问题,积极开展调查并及时回复。先后配合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预防罪犯自伤自残”、“与出监罪犯谈话”、“监管安全和罪犯生活卫生”、“预防危重病罪犯死亡”等巡回检察,在“监管安全和罪犯生活卫生”常规巡回检察中发出的检察建议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建议”。
三、在抗击疫情中彰显文明监督的担当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前期,和同事们一起到三门峡监狱开展罪犯生活卫生检察,从罪犯医疗管理、疾病防控、生活卫生、心理辅导等方面入手调研摸底,从车辆进出、监区消毒,罪犯卫生、亲情会见、医疗采购、就餐管控、防控宣传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并督促落实。
因成绩突出,该同志先后获得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个人三等功、“抗击疫情”最美家庭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