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门峡市检察院第五次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成功,被中央文明委授予荣誉证书,目前该院已连续五届14年保持这一殊荣。
近年来,三门峡市检察院认真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检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始终坚持公平正义构建与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立足检察职能,着眼社会和谐,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一是层层创新责任机制,构建文明创建常态。坚持高标准定位、高站位规划、高品位创建,用坚强的组织领导、严格的责任落实、有效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全员参与文明创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时时维护公平正义,打造文明检察品牌。坚持以公正司法保障社会文明,努力实现公平正义;以理性司法促进社会文明,努力创造社会和谐;以诚信构建引领社会文明,努力提高司法公信;以自我监督打造检察文明,努力推进阳光检察。三是处处坚持为民惠民,树立检察文明标杆。坚持围绕服务大局,探索拓展服务群众渠道;围绕奉献社会,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扶贫帮困,积极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工作。四是人人践行核心价值观,凝聚检察文明之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书香机关”建设为主线,加强学习型单位建设;以各类文体活动为载体,丰富机关文化生活;以“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为主题,引领文明社会新风尚。市检察院先后被授予三门峡市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三门峡市道德讲堂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单位、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