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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题】尽职肩使命 服务显担当?——2020年三门峡市检察工作纪实
时间:2021-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立足职责、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政治方向。

  ——引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

  这一年,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盯高质量发展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持续推动三门峡高质量发展和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党组书记、检察长康健民深入观音堂镇韩岩村调研帮扶工作情况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司玉新深入学校开展普法活动

   

  上篇:讲政治 谋发展,服务全局的意识一刻不曾减弱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大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中心工作。

   

检察官抗疫守护,百姓送来致谢锦旗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两级检察机关闻令而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投入警力物力参与社区、基层联防联控;坚持战疫中依法履职,对抗拒疫情防控、制售假冒防疫物资等涉疫情犯罪严惩不贷;对7起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快捕快诉24人。湖滨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侯某某妨害公务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首批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第一时间发出检察建议,监督配合监管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对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理、医疗废弃物安全管理、野生动物管控等工作开展公益诉讼监督,为疫情防控营造了有利司法环境。

  ——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战,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抽调骨干力量集中攻坚,批准逮捕2763人,起诉21162人,追捕追诉17人,陈某某、霍某某、李某某等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如期办结。以对历史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把牢涉黑犯罪定罪关口,对定性失当的嫌疑人坚决纠正、决不凑数;对发现的没有认定为涉黑犯罪的嫌疑人依法追究、决不放过。高质量做好建市以来审理人数最多、难度最大的陈某某等6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出庭公诉工作,组建精锐团队,强化法庭讯问,示证辩论,精准指控犯罪,当庭提出量刑建议,充分体现“认与不认不一样、真认假认不一样”政策,促使近50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该案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品案件。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依法对监委商请的12件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调查,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常态化落实,监检衔接更加顺畅高效。依法审查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职务犯罪2527人,对2起行贿案件依法提出抗诉,抗诉意见被二审法院全部采纳。结合办案移交职务犯罪线索69条,向纪委监委、组织部门通报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410468人。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侦查职能,成功查办一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其中一起法官枉法裁判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积极助力脱贫攻坚。从严打击涉农涉扶贫领域犯罪,起诉2125人,对28名因案致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5.83万元。探索运用公益诉讼手段服务美丽乡村建设;选任首批36名涉农检察联络员,打造检察机关服务乡村社会治理的前沿哨所。市人民检察院会同陕州区委区政府,在观音堂镇实施“心桥工程”,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累计调处矛盾纠纷126起,多年积存的信访案件全部清零,“心桥工程”在陕州区全面推广,被省检察院立项为2020年度全省创新项目。

   

  中篇:顺民意 守初心,保护人民的情怀一刻不曾降温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在司法实践中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

   

公开听证,化解矛盾纠纷

   

  ——热情解决群众诉求。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1042件群众来信逐一审核,对741件需要回复且具备回复条件的均在7日内做到程序性回复,对367件符合受理条件的全部在3个月内答复办理进展或结果。探索推进公开听证办案新模式,以第三方介入推动矛盾化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知名律师、群众代表举办听证会46场次,以公开树公信、用真情解心结,4件信访矛盾在听证会上直接化解,全市检察机关继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主动护航民企发展。依法惩治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犯罪行为,批准逮捕1229人,起诉1344人。树立“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理念,监督清理7起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长期“挂案”不结问题,对15名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作出不捕或不诉处理,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不当引起的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着力为民企发展减负增能。陕州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一起涉民营企业非诉执行监督案,促进对民营企业信用惩戒措施的规范适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发布。

  ——真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98人,起诉104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督促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改过自新。对24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处理,封存犯罪记录70人,安排亲情会见、疏导教育等174人次。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协调市卫健委、市公安局筹建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干预11人次、提供司法救助4.33万元。深化落实 “一号检察建议”,强力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事件强制报告等制度落实。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全市教职员工入职查询25178人次,督促相关单位对应当限制从业人员及时处理,坚决把“大灰狼”挡在校门之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65场,通过网络平台实现疫情期间“开学第一课”网上开播;两级院结合真实案例,自编自演15部普法短视频,在抖音平台上线后,单个视频阅读量最高突破30万,9次入围全国检察系统热点话题前10名。

  ——切实维护民生民利。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对危害食药安全犯罪批准逮捕35人、起诉84人。发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职能,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提起惩罚性赔偿诉讼并获得法院支持,通过加大犯罪成本,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湖滨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市人社局申请强制执行某文化传播公司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发出检察建议监督支持法院及时恢复执行,督促用人企业全额支付拖欠的农民工薪酬,该案入围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认真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着力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某诈骗案时,发现网上银行预约转账功能存在漏洞,遂向建设银行总行发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网银预约转账“余额预判”等相关功能得到完善,手机银行转账漏洞得到及时修复。

   

  下篇:尽职责 强监督,守护正义的脚步一刻不曾放缓

   

  全市检察机关牢记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持续聚焦主责主业,狠抓重点任务落实,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深入监管场所,维护监区安全稳定

   

  ——刑事检察:贯彻宽严相济,减少社会对抗。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批准和决定逮捕12282026人,起诉20633552人。发挥审查把关、诉前过滤作用,对323人作出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决定,对26人作出法定不起诉或存疑不起诉决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396名无社会危险性以及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捕或不诉。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84%的事件当事人认罪认罚,同比上升34个百分点;93.3%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积极做好案件繁简分流,对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具结、集中起诉。建议人民法院并适用简易程序823件、速裁程序494件,占出席法庭案件总数的71%,诉讼效率明显提高。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30人,监督撤案22件;纠正漏捕58人,纠正漏诉37人;提出刑事抗诉13件。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对财产刑执行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并被采纳55件,经监督执行财产129.3万元。持续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超期羁押、送监难等问题,配合省检察院对三门峡市、灵宝市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督促规范监管场所秩序。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监督,对重点案件、重点人员全面倒查;与监狱会签工作规定,推动罪犯计分考核监督工作更加完善。依法推进社区矫正监督,对湖滨区、灵宝市辖区内352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专项检察,针对发现的判缓刑后长期未交付执行等问题,依法监督纠正并全部整改落实。

  ——民事检察: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全市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裁判监督申请136件,对84件不符合条件的监督申请作出不予支持的决定;经审查认为裁判确有不当的,提请抗诉和提出抗诉3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被采纳5件。对一起债务纠纷案提请抗诉后,再审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改判免除当事人600余万元的补充赔偿责任。对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开展监督,最终法院采纳监督意见,再审改判后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万余元。加强对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并被法院采纳86件。保持对虚假诉讼活动严查高压态势,对发现的“套路贷”线索开展核查,发现民事审判程序四类违法共性问题,发出类案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

  ——行政检察:增强监督刚性,助力依法行政。对行政审判、行政执行活动提出的65件检察建议均被法院采纳;6件行政监督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义马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左某某非法占用耕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监督支持法院对积压的20余件非诉执行类案开展专项清理。针对部分行政诉讼案件“案结事难了”问题,发挥监督职能,推动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运用公开听证方式成功办理一起工伤认定纠纷检察监督案,申请人当场撤回监督申请,争议双方达成工伤赔偿协议并实际履行59万元。积极推动破解行政非诉执行难题,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房地产公司缴纳防空异地建设费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通过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监督支持法院执回金额近600万元。

   

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公益诉讼: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守护碧水蓝天净土。两级院排查公益诉讼线索347件,立案2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4件,办案数量进一步提升。深化“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通过办案督促治理和恢复林地耕地湿地169.9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7.8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60余亩;督促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9万吨;督促整治污染类企业11家。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养殖公司千亩违建鱼塘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十大典型案例。运用“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形成对黄河三门峡流域干支流的保护合力。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积极协助开展黄河支流弘农涧河流域综合整治,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监督支持水利、环保部门依法履职,推动弘农涧河水质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探索运用公益诉讼手段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渑池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被征地农民在西段村水库饮用水源地复种复垦问题,向当地政府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并提出人性化工作意见,监督支持开展综合治理解决根源问题;采取多元化手段解决被征地农民收益问题,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库区耕种清退、社会矛盾同步化解的多赢效果。

   

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

   

  潮涌催人进,风好正扬帆。2021年,跨过“十四五”开局的门槛,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将牢记宗旨、胸怀大局,锐意进取、砥砺前行,不断谱写三门峡检察事业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光荣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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