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高检院死刑复核厅正厅级检察员于萍、最高法刑四庭助理审判员杨军等一行四人莅临我院开展“民事赔偿对死刑适用的影响”专题调研。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吕印方、公诉三处副处长陈敬慧等陪同调研。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和律师协会的代表参加座谈会。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匡江丽就“民事赔偿对死刑适用的影响”作专题汇报,市中院、市公安局、市律师协会有关人员就不同诉讼环节民事赔偿对死刑案件适用的影响进行交流讨论。高检院正厅级检察员于萍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并提出建议,肯定了三门峡市检察院在死刑案件民事赔偿工作方面所做的有益探索和努力。
于萍指出,死刑案件民事赔偿工作难度大、敏感度高,正确理解和把握民事赔偿与死刑案件适用的关系,对于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平衡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三门峡市院联合其他单位会签的《关于规范死刑案件民事赔偿工作的规定》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精神。希望三门峡市各司法机关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在死刑案件民事赔偿工作方面继续探索,充分履行司法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