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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安全办案的八条禁令
时间:2010-1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严禁初查阶段不经检察长批准接触被调查对象;

  二、严禁在看守所和检察机关讯问室之外讯问犯罪嫌疑人;

  三、严禁传唤、拘传超过法定时限;

  四、严禁以监视居住的名义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五、严禁在看守所之外羁押犯罪嫌疑人;

  六、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涉案人员;

  七、严禁以协助取证等名义变相限制和剥夺证人的人身自由;

  八、严禁无安全措施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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