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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检察机关依法对一批政法干警涉黑(恶)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时间:2020-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对芦猛、夏东亚等8人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依法提起公诉。

  三门峡市公安局原副调研员芦猛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卢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卢氏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灵宝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灵伟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一案由湖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湖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灵宝市公安局原干警(副科级)蒋建华涉嫌受贿一案由湖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湖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灵宝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马松涛涉嫌受贿一案由湖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湖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灵宝市公安局朱阳镇派出所原所长、副主任科员、二级警长刘赞吉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由湖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湖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灵宝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占强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一案由陕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陕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门峡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夏东亚受贿一案由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灵宝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陕县(现陕州区)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陕州区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薛新安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由渑池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渑池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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