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龙,你好!还记得我吗?”这是8月21日上午,陕州区西张村镇司法所里,检察官陈姗姗对前来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龙龙的问候语。
“记得记得,你是起诉的那个姗姗姐姐。”谈话间,干警陈姗姗和刘凤丽搬来凳子,招呼龙龙在她们身旁坐下,和他聊了起来。
龙龙刚满17周岁,瘦瘦的身板,圆圆的小脸,留着一个西瓜头,红衣黑裤,很是乖巧可爱。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却在2015年3月至7月间,伙同小伙伴小杨、小陈一起多次到陕州区西张村镇一中学内,采取殴打、胁迫等手段,向多名在校生索要财物,用于上网和吃喝消费,致使学生小霍、小峰因为害怕而相继辍学,小刚、小杰因为不堪其扰学习成绩明显下降。
“事发至今两年了,你现在对自己当初的行为有新的认识吗?”陈姗姗追问龙龙。
“有。”龙龙低下了头,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声音也小了下来,“我不是主动去抢的,当时我的两个同学跟我说是去借钱,结果对方不给,他们就打了人,我是上去帮忙的,我现在知道自己不对,当时我应该反过来去保护那些受害的同学。”
“你们索要一次三块、五块不等,最多二十块,这么少的钱,小杨却被判处了六年,小陈被判处了三年六个月,你是三年缓四年,你知不知道这种代价有点大。”刘凤丽问。
“我知道,和他们相比,我是幸运的,没有失去自由,我很珍惜,也很感谢姗姗姐姐在法庭上对我的帮助,现在我在一家饭店做厨师,一个月两三千块钱,我已经可以养活自己了。”说道自食其力,龙龙显得很是高兴,可是却又透着一丝担忧,“姐姐,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犯过罪。”
“你放心,我和凤丽姐姐这次来的目的,一是想跟司法所的王所长了解一下你的矫正帮教情况,看看你有没有好好学习;二是给你带了我们精心挑选的书籍,都是很励志的内容,你虽然不上学了,但不要荒废学业;三是想告诉你,未满十八岁的孩子犯罪,我们都会对他们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他们将来参军、上大学、找工作,甚至成家立业都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但是如果你年满18周岁以后,再次做出犯罪行为,除了和你那两个伙伴一样被判处实行外,你的老师、同学、朋友也都会知道,影响着你的未来。”陈姗姗告诫龙龙。
“龙龙表现还是很不错的,每次接受矫正、参加义务劳动都很积极,从来不请假、迟到,写心得体会也很认真。”谈话即将结束时,王所长对龙龙的表现给出了中肯的评价。
回访缓刑少年犯,监督考察他们帮教期间的表现,是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简称未检工作)的职责之一。陕州区检察院未检办自2012年成立以来,审查起诉少年犯54件69人,批准逮捕21件23人,不批准逮捕5件5人。除了办理案件、监督考察之外,该院未检部门还创新方式方法,采取“办理一案、回访一件、整改一片”的“一条龙”式服务,收到奇效。
就拿龙龙的案件来说,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发现该涉案中学周边存在治安管理盲区,部门社会闲散人员、辍学青年勾结少数在校学生,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向在校生索要钱财,不仅严重影响被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致使部分学生因身心遭受创伤而被迫辍学,而且在学生中造成恐慌,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遂向陕州区公安局、教体局发出提高校园周边区域治安巡查、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力度;加强派出所与学校的合作应对机制,及时通报当前未成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犯罪新特点,及时掌握学生动态,防患未然;从严打击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犯罪案件;强化法治校园普法教育工作,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法制副校长、政治处、班主任为中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培养学生懂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意识;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最大限度降低学生因心理问题诱发犯罪的可能性;依法处理校园违法犯罪问题的六条建议。
检察建议一经发出,受到了陕州区公安局、教体局领导的高度重视,陕州区公安局要求西张村镇派出所进一步加强学校主体责任;开展涉校安全隐患“回头看”;严格落实“护学岗”工作;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整治;从严打击涉校案事件。此外,还向交警大队、巡警大队、各个派出所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顿的紧急通知》,通过近一个月的整治,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秩序得到好转,师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陕州区教体局则召开了局班子扩大会议,对检察建议进行认真研讨,制定了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力度,实行安全综合工作“一票否决制”;强化校园法制教育工作,辖区各学校均成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习惯养成教育,建设心理咨询室,配备心理咨询师;建立防止校园欺凌事件月报告制度,依法处理校园违法犯罪问题。
检察建议发出至今,陕州区再无一起校园暴力案件发生,校园欺凌事件也大幅减少,陕州区公安局、教体局的领导和同志们也纷纷为陕州区检察院的检察工作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