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察动态 检察风采 案件聚焦 理论研究 媒体看台 公益诉讼 基层扫描 检务公开 文艺天地 法律法规  检察门户网站群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聚焦
金城淘金不成 开工19天即被查处
时间:2016-12-08  作者:张磊 蔺佳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灵宝市发现一金矿石加工选厂无证建厂,超标排放废水、固弃物,涉嫌污染环境犯罪,选厂负责人方某经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5年10月,方某听说老乡在灵宝发了财,背井离乡来金城淘金,在灵宝市城关镇牛庄村一厂房内筹建金矿石加工选厂,2016年1月16日雇佣工作人员投产从事金矿石浮选,不经过任何处理和防渗漏措施,将排放的污水通过私设暗管流至距弘农涧河40米的沙坑内,距离居民区仅1000米左右,投产建成后仅生产了19天, 2016年2月3日被灵宝市环保局查获。经灵宝市环境检测站在该选厂车间排放口检测,排放的废水含有总铅6.35mg/L,超标达5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犯罪。

  【公诉人】污染环境没有受益者

  本起案件由灵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人表示,水资源是人类的宝贵资源,环境污染关系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们的身体健康,对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情况,要严厉打击。为警示他人,教育其他群众不再犯类似案件,方某有必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光荣榜
640.webp (1).jpg
b79d7738e57f397c96f1ed6f837b71e.jpg
667c905f84fad8886912b2e847d961e.jpg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中段 邮编: 472000
联系电话:0398-2908385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投稿信箱:wf6319@163.com
技术支持:正义网